
历经7年的“政府采购第一案”终于有了结果:财政部因被要求履行职责一案,不服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提起上诉,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于21日做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一审判决。
2003年9月,国务院批准了国家发改委、卫生部编制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体系建设规划》。2003年10月,国家发改委、卫生部委托两家采购代理机构———国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和远东国际贸易总公司,分别对医疗救治体系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相关仪器设备。北京现代沃尔经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现代沃尔公司)分别参加了两家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的各一个包的投标,但都未中标。
北京现代沃尔公司认为,此次招投标的组织不合法,故于2004年12月21日向财政部投诉。财政部受理后,将投诉信及相关材料转交国家发改委稽查办处理,并要求其在处理后将结果抄送财政部。财政部因没有收到国家发改委的处理结果,故在规定期限内未对投诉给予答复。
2005年3月23日,北京现代沃尔公司以财政部未履行对政府采购行为的监管职责和未对其投诉事项予以处理和答复为由,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判令财政部在一定期限内履行其法定职责,作出具体行政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