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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中院资讯刑事资讯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前身是广东省宝安县人民法院。1979年3月,国务院(1979)63号文件批准把宝安县改为深圳市,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撤销宝安县人民法院,建立深圳市人民法院。由于深圳市于1981年7月升格,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1982年1月1日撤销深圳市人民法院,建立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辖罗湖区人民法院和宝安县人民法院。共设立案庭、刑一庭、刑二庭、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民四庭、民五庭、行政庭、审监庭、执行局(综合处、执行一处、执行二处)、法警大队等业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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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中院动态,我市法院今启动“法官进企业”活动
2011/07/11   来源: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网   浏览次数:977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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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特区报讯(记者 吴涛 通讯员 全安)7月11日至15日,我市两级法院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法官走访企业活动周”,正式启动全市“法官进企业”。这是继去年10月“法官进社区”活动开展以来,我市法院“立足法院跳出法院”活动,积极探索全新司法服务方式的又一重要举措。在一周时间内,我市两级法院法官将走访100家企业。
    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法官进企业”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王勇表示,去年10月,市中院在全市两级法院全面启动“法官进社区”活动,找到了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的结合点,打造了能动司法和司法为民的新平台,为增进法院与社区、法官与居民的互动,促进社区和谐发挥了重要作用。在认真总结“法官进社区”活动经验的基础上,市中院决定将“法官进社区”活动向企业延伸,在全市法院全面启动“法官进企业”活动。这是我市法院探索全新司法服务方式,实践“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的新载体。
    据悉,该项活动启动后,我市两级法院将成立“法官进企业”小组,定期到企业走访,了解企业(行业)的司法需求,掌握企业(行业)发展动态,听取意见和咨询。通过开设法律讲堂,积极配合协会对行业常见法律问题和新类型法律问题进行讲解,并提出司法建议和对策,提高企业法律意识和知识,从源头预防纠纷的产生。邀请企业代表旁听与企业有关的案件庭审,并在庭审后组织座谈,解答企业在实际中遇到的有关法律方面的问题。推行巡回审理制度,选取典型案件,在企业组成巡回法庭就地开庭审理,对群众进行法治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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