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7/18
来源: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网
浏览次数:621次
法院院训凝聚着
法院干警的思想灵魂,代表着一个
法院的整体形象,对推动
法院工作科学发展具有鲜明的旗帜导向作用和不竭的动力源泉作用。为树立优良院风,增强全体干警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彰显
法院文化底蕴,近日,深圳市中级人民
法院在全市
法院干警中开展了院训征集活动,经筛选整理、网上投票等程序,市中院党组最终确定深圳市
法院院训为
“公正、求实、创新、奉献”。
“公正”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也是
法院审判工作的灵魂和生命。把公正置于院训的首要位置,体现了
法院匡扶正义、实现公正的信念,也要求
法官在
审判工作中依法平等保护各方利益,不偏不倚地审理、裁决好每一起案件。
“求实”是
法院工作人员应具备的工作态度和工作作风。“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也是
审判工作应当坚持的一项基本原则。它要求
法官在
审判工作中必须遵循
审判规律,有严谨的工作态度,在查清事实,或在现有证据能够证明的事实基础上,正确运用法律;也要求
法官为人厚实、知识扎实、做事踏实,具有崇尚真理、不尚虚夸,不事张扬,敦实厚直的品格。
“创新”是特区
法院应有的品质与素养,是特区
法院肩负的重大历史使命。改革创新是深圳的根、深圳的魂。作为特区
法院,必须具备“敢为天下先”的精神,坚持与时俱进,勇于超越自我,积极探索创新,当好司法改革的试验田,率先破解制约司法公正效率的体制机制障碍,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奉献”是深圳
法院干警精神风貌的真实写照,也是
法院长期倡导的一种精神力量。面对特别繁重的工作任务,面对人民群众对
法院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我们更需要保持特区创业时期“拓荒牛”的艰苦奋斗本色,更需要具备同心同德、精诚团结的宽广胸怀和顾全大局、无私奉献的崇高品格,教育和引导广大干警以对人民的感恩情怀,公正高效地处理好每一宗案件,为社会的和谐稳定与发展进步贡献自己的力量。
八字院训高度凝练了特区
法院干警对事业的追求,突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