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南山区人民
法院向辖区内近百家高新技术企业主动征询法律问题,通过收集分析,发现企业存在三类突出的诉讼及败诉法律风险。一是企业管理人员的合同审查意识有待加强。表现为企业管理者订立合同时不够谨慎,对合同履行方式、违约责任的审查过于粗略,导致无法有效追究违约者的责任,给企业经营造成不必要的损失。二是企业研发人员的商业秘密保护意识不足。很多企业研发人员的商业秘密法律意识淡薄,对其参与研发的技术信息属于企业所有的认识不足,进而非法取得、使用或披露并引发诉讼。三是企业法务人员的诉讼技能有待提高。企业法务人员普遍对诉讼程序熟悉程度不够,在诉讼中对财产保全、证据保全的功能不了解,或者错过了
立案时的最佳申请时机,导致关键证据被侵权人隐匿,失去督促侵权人及时赔偿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