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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中院资讯刑事资讯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前身是广东省宝安县人民法院。1979年3月,国务院(1979)63号文件批准把宝安县改为深圳市,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撤销宝安县人民法院,建立深圳市人民法院。由于深圳市于1981年7月升格,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1982年1月1日撤销深圳市人民法院,建立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辖罗湖区人民法院和宝安县人民法院。共设立案庭、刑一庭、刑二庭、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民四庭、民五庭、行政庭、审监庭、执行局(综合处、执行一处、执行二处)、法警大队等业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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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高院:韶关市法院工作会议在市中级法院召开
2010/02/08   来源:广东法院网   浏览次数:736次   
关键词:

今天,韶关市法院工作会议在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会议传达贯彻了全省法院工作座谈会精神,回顾、总结全市法院今年以来的主要工作,研究、分析当前面临的形势和存在的问题,展望、谋划明年的工作思路和方法。

今年1-9月,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21437件,审结18152件,同比分别增长1.3%0.4%一审民商事案件调撤率56.1%,同比提高12.7个百分点,超过全省法院平均调撤率5.58个百分点;有财产可供执行执行积案执结率100%,新收执行案件执结率65.7%,同比提高 2.1个百分点;依法对经济困难当事人缓减免交诉讼费186.5万元,360宗案件当事人受益。此外,市中级法院审核发放执行案件特困群体专项救助基金29.6万元。

会议指出,今年以来全市法院工作在平稳发展,取得新的进步的同时,还存在自身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公正司法水平离法律和人民群众的要求有较大差距;二是“执行难”问题仍然没有得到有效破解;三是少数干警素质不高,工作方式方法简单粗糙;四是个别基层法院干警接受案件当事人的吃请等。

会议确定了明年全市法院的初步工作思路,即:深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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