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日报讯 (记者涂样生 通讯员黄义涛) 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虽地处山区法院,物质装备、人员储备与发达地区法院相比还有较大差距,但该庭牢固树立“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宗旨,积极擦亮为民司法的窗口,各项工作屡创佳绩,先后被评为“全国法院立案信访先进集体”、“全国法院涉诉信访工作先进集体”及“省青年文明号”。近日又被共青团广东省委和广东省高院再次认定为“2007-2008年度广东法院省级青年文明号 分享到: 2 上一篇:省高院:韶关全市法院工作会议要求:围绕“ 下一篇:省高院:民本司法 阳光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