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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前身是广东省宝安县人民法院。1979年3月,国务院(1979)63号文件批准把宝安县改为深圳市,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撤销宝安县人民法院,建立深圳市人民法院。由于深圳市于1981年7月升格,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1982年1月1日撤销深圳市人民法院,建立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辖罗湖区人民法院和宝安县人民法院。共设立案庭、刑一庭、刑二庭、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民四庭、民五庭、行政庭、审监庭、执行局(综合处、执行一处、执行二处)、法警大队等业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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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高法:中央综治委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召开
2010/02/10   来源:广东法院网   浏览次数:994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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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制日报北京29讯 记者于呐洋  综治委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今天上午在京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了党、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有关精神,研究部署了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安置帮教工作的任务和措施。综治委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司法部部长吴爱英出席会议并讲话。吴爱英强调,要认真学习贯彻关于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精神,全面加强新形势下安置帮教工作,促进刑释解教人员顺利回归和融入社会,有效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出新贡献。综治委副主任、政法委副秘书长、综治办主任、综治委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陈冀平作总结讲话。

  吴爱英指出,安置帮教是我们党和国家针对刑释解教人员建立起来的一项帮扶制度。党、国务院对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高度重视,对做好新形势下安置帮教工作作出了重要部署,党、国务院领导同志多次就安置帮教工作作出重要批示、指示,为我们指明了方向,对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安置帮教工作具有重要指导意义。近年来,在党、国务院正确领导下,在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共同努力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取得了新成绩,有了新发展,服刑在教人员教育改造质量进一步提高,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进一步加强,安置帮教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吴爱英强调,要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新形势下安置帮教工作的责任感。做好新形势下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是我们党以人为本执政理念的具体体现,是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加强社会管理的一项重要任务。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的安置帮教工作,对于有效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大意义。

  吴爱英强调,要认真贯彻落实党、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置帮教工作的精神,进一步加大力度,大力加强新形势下安置帮教工作,促进刑释解教人员顺利回归和融入社会,积极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

  要认真做好服刑在教人员教育改造工作。提高监所教育改造质量,是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基础。要认真贯彻落实监管工作首要标准,坚持把教育人、改造人、挽救人放在第一位,不断提高教育改造质量,真正使服刑在教人员痛改前非、重新做人。要加强教育矫治,大力加强思想道德教育、法制教育,加强心理矫治,帮助服刑在教人员树立遵纪守法观念,养成健康人格。要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培养刑释解教后就业谋生、适应社会生活的能力。

  要建立健全教育改造质量评估体系,为有针对性地采取帮教安置措施提供依据。加强出监所教育,对服刑在教人员刑释解教前进行法制教育、安置帮教政策宣传教育等,使他们做好重新回归社会的思想和心理准备。发挥社区矫正的积极作用,落实后续帮教措施。要认真做好刑释解教人员衔接管理工作,确定帮扶责任,落实帮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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