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月20日在阳江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阳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黄雄
各位代表: 我代表阳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09年,我院在市委的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市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支持下,在省法院的指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