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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中院资讯刑事资讯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前身是广东省宝安县人民法院。1979年3月,国务院(1979)63号文件批准把宝安县改为深圳市,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撤销宝安县人民法院,建立深圳市人民法院。由于深圳市于1981年7月升格,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1982年1月1日撤销深圳市人民法院,建立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辖罗湖区人民法院和宝安县人民法院。共设立案庭、刑一庭、刑二庭、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民四庭、民五庭、行政庭、审监庭、执行局(综合处、执行一处、执行二处)、法警大队等业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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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高法:郑鄂强调:要在法官和律师之间划出“隔离带”
2010/02/24   来源:广东法院网   浏览次数:978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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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日报讯 (记者/戎明昌 通讯员/林劲标过雪晖)  要坚决纠正工作漂浮之风、漠视群众之风、机械司法之风、追逐名利之风、奢侈浪费之风!”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郑鄂昨天在全省法院反腐倡廉工作暨司法作风建设电视电话会议上,要求全省法官必须进一步强化正确的政绩观、群众观、司法观、职业观、价值观。这是该院连续第二年以廉政警示教育作为法官开年饭
  据了解,为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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