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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中院资讯刑事资讯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前身是广东省宝安县人民法院。1979年3月,国务院(1979)63号文件批准把宝安县改为深圳市,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撤销宝安县人民法院,建立深圳市人民法院。由于深圳市于1981年7月升格,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1982年1月1日撤销深圳市人民法院,建立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辖罗湖区人民法院和宝安县人民法院。共设立案庭、刑一庭、刑二庭、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民四庭、民五庭、行政庭、审监庭、执行局(综合处、执行一处、执行二处)、法警大队等业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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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高法:深圳法官邀人大代表开展共同接访
2010/03/16   来源:广东法院网   浏览次数:815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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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特区报讯 (记者 李世卓) 昨日,在深圳全市法院2010年第一季度直通车活动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韩延斌邀请肖幼美、周泽亮两位市人大代表及相关工作人员,共同对申某婚后财产纠纷上访案进行接访。此外,各区法院也举行了直通车联动接访活动,接访来访人达十多批次。
  家住福田区的申某通过婚姻中介所结识了做财务工作的谭某,并于1997年结婚。婚后半年,谭某触犯法律被刑事拘留,这期间申某发现谭某在与她结婚之前已有过两次婚史并育有一子。因深感被欺骗,2000年在南山区人民法院的调解下协议离婚。离婚后,在谭某孩子的恳请下,心软的申某与谭某一同搬进了福田区天一名居的处所,与其同居8年并照顾谭某孩子的生活。2008年底,申某发现谭某隐瞒两处房产,遂起诉至福田法院,要求分割谭某所隐瞒的夫妻共同财产。经法院审理后判决:天一名居该套房产归申某,并补偿谭某35万余元。此外,谭某将梅林一村一处已售房产所得款项补偿给申某6万5千元。而谭某不服此判决,将天一名居房产抵押给银行申请贷款,并对此房停水停电停煤气迫使申某搬出,并同时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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