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更有力地打击非法生产、销售烟草专卖品犯罪,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两高”有关部门负责人说,《解释》对非法生产、销售烟草专卖品等犯罪行为适用法律问题作出了较为全面的规定。《解释》进一步明确了非法生产、销售烟草专卖品等犯罪行为所适用的具体罪名;进一步完善了非法生产、销售烟草专卖品等犯罪按照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处理的定罪量刑标准和有关犯罪金额的计算方法;规定了按照非法经营罪处理的定罪量刑标准以及有关犯罪金额的计算方法;完善了非法生产、销售烟草专卖品犯罪的共犯规定;规定了伪劣烟草专卖品的鉴定机构为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和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