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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中院资讯刑事资讯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前身是广东省宝安县人民法院。1979年3月,国务院(1979)63号文件批准把宝安县改为深圳市,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撤销宝安县人民法院,建立深圳市人民法院。由于深圳市于1981年7月升格,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1982年1月1日撤销深圳市人民法院,建立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辖罗湖区人民法院和宝安县人民法院。共设立案庭、刑一庭、刑二庭、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民四庭、民五庭、行政庭、审监庭、执行局(综合处、执行一处、执行二处)、法警大队等业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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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高法:把司法产品放在阳光下
2010/03/29   来源:广东法院网   浏览次数:636次   
关键词:

    改革背景

    审判公开是宪法原则,而裁判文书公开是人民法院审判公开的应有之义。裁判文书公开的范围从知识产权裁判文书、涉外案件裁判文书的公开扩展到各类民商事案件、刑事案件以及行政案件等裁判文书的公开。互联网的发展为裁判文书公开提供了更大的平台,下级法院、社会各界热切期待着通过互联网看到更多的裁判文书。

    推进情况

    ●启动

    1999年人民法院一五改革纲要提出全面落实公开审判制度,并发布了关于公开审判的文件。2000年公布的《最高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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