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东莞日报讯
为及时、妥善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件,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和促进社会和谐,石排交警大队在交通事故处理中不断探寻交通事故调解新机制,主动与石排法庭协调,在交警大队成立交通事故巡回法庭,由该大队提供办公场所、办公设备等。巡回法庭设在该大队事故处理大厅,建筑面积约100多平方米,总投资10万余元,法庭内、外部设施统一按照法院法庭设置并即日投入使用。
交通巡回法庭成立后,石排法庭每周一至周五将派法官进驻巡回法庭,负责对交警部门调解成功的案件进行司法确认,对交警部门调解未成功的案件提前介入协助调解,受理和解除交通事故案件的诉前财产保全,受理拒不履行民事调解书的强制执行申请,对调解不成功的案件指引当事人到法院立案庭起诉处理等。免除当事人处理交通事故时在交警与法院之间来回奔波之苦。
来源:东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