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构建诉讼调解与行政调解、人民调解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调处机制,进一步提升社会矛盾化解工作实效,广东省丰顺法院制定诉调衔接机制工作指引。该项工作得到了丰顺县委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以县委办名义印发了《丰顺县诉调衔接工作调处机制的指引》,要求相关部门在衔接工作中予以执行。
该项指引对人民法院和人民调解组织、行政机关等在调处社会矛盾纠纷中如何有机衔接和有机配合的问题作了明确规定。比如矛盾纠纷在打官司前就通过调解达成协议的,双方当事人如果担心对方反悔,可以凭着调解协议直接向法院申请法律确认。人民法院也可以将案件委托调解组织进行调解,或邀请调解组织共同进行调解,这样可以有效避免矛盾的激化。这一指引的出台,有利于法院及相关部门及时做到对各类矛盾早发现、早对接、早化解,避免了小纠纷酿成大事故。
广东省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黄义涛 黄梦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