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加大对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司法保护力度,近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印发了《关于依法惩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意见》。
据介绍,近年来,拐卖妇女儿童犯罪在我国部分地区呈上升势头,形势严峻。2009年,全国法院共审结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案件1636件,比2008年上升20.9%;判决发生法律效力的犯罪分子2413人,同比增长11.7%,其中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至死刑的1475人,同比增长11.83%。
据了解,司法实践中围绕管辖、立案、证据收集,一些特殊拐卖行为的定性,对“买方市场”如何打击,如何加大对严重拐卖犯罪分子的惩治力度等问题,还存在一定争议,亟待规范。因此,最高人民法院经与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共同研究,起草了该《意见》。
《意见》要求,对严重的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突出依法严惩,侧重从立案、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