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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中院资讯刑事资讯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前身是广东省宝安县人民法院。1979年3月,国务院(1979)63号文件批准把宝安县改为深圳市,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撤销宝安县人民法院,建立深圳市人民法院。由于深圳市于1981年7月升格,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1982年1月1日撤销深圳市人民法院,建立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辖罗湖区人民法院和宝安县人民法院。共设立案庭、刑一庭、刑二庭、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民四庭、民五庭、行政庭、审监庭、执行局(综合处、执行一处、执行二处)、法警大队等业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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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高法:两高两部联合印发意见加大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力度
2010/04/02   来源:广东法院网   浏览次数:996次   
关键词:

    为加大对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司法保护力度,近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印发了《关于依法惩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意见》。

    据介绍,近年来,拐卖妇女儿童犯罪在我国部分地区呈上升势头,形势严峻。2009年,全国法院共审结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案件1636件,比2008年上升20.9%;判决发生法律效力的犯罪分子2413人,同比增长11.7%,其中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1475人,同比增长11.83%

    据了解,司法实践中围绕管辖、立案证据收集,一些特殊拐卖行为的定性,对买方市场如何打击,如何加大对严重拐卖犯罪分子的惩治力度等问题,还存在一定争议,亟待规范。因此,最高人民法院经与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共同研究,起草了该《意见》。

    《意见》要求,对严重的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突出依法严惩,侧重从立案、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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