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以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为契机
加强人民陪审工作推进司法民主
核心提示:王胜俊在批示中要求,各级人民法院要正确认识和把握新形势下全面加强人民陪审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为契机,以改革和完善人民陪审机制为动力,认真贯彻实施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进一步增加人民陪审员数量,加大管理和培训力度,解决陪审工作中面临的实际困难,拓展陪审案件范围,努力使人民陪审员制度在化解社会矛盾中有新作为,在促进社会和谐中有新发展,在树立司法权威中有新成效,为进一步完善具有特色的社会主义人民陪审员制度而不懈努力。
王胜俊在批示中要求,各级人民法院要正确认识和把握新形势下全面加强人民陪审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为契机,以改革和完善人民陪审机制为动力,认真贯彻实施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进一步增加人民陪审员数量,加大管理和培训力度,解决陪审工作中面临的实际困难,拓展陪审案件范围,努力使人民陪审员制度在化解社会矛盾中有新作为,在促进社会和谐中有新发展,在树立司法权威中有新成效,为进一步完善具有特色的社会主义人民陪审员制度而不懈努力。
沈德咏在讲话中指出,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实施五周年之际,召开人民陪审工作会议,对于进一步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更好地推进司法民主、促进司法公正,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人民陪审员制度是一项具有特色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也是一项具有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是党的群众路线在人民司法工作中的具体体现,是实现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结合的重要途径。五年来的实践证明,人民陪审员制度具有旺盛的生命力。
沈德咏强调,要从更高层面,深刻认识和把握新时期人民陪审工作。人民陪审工作要放到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高度来定位,通过陪审这座桥梁,让普通公民协助司法、见证司法、掌理司法,充分体现司法的民主功能,更集中地通达民情,反映民意,凝聚民智,在更大程度上实现人民民主;要放到践行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