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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中院资讯刑事资讯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前身是广东省宝安县人民法院。1979年3月,国务院(1979)63号文件批准把宝安县改为深圳市,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撤销宝安县人民法院,建立深圳市人民法院。由于深圳市于1981年7月升格,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1982年1月1日撤销深圳市人民法院,建立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辖罗湖区人民法院和宝安县人民法院。共设立案庭、刑一庭、刑二庭、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民四庭、民五庭、行政庭、审监庭、执行局(综合处、执行一处、执行二处)、法警大队等业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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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高法:广东强化基层维稳工作出新招
2010/11/15   来源:广东法院网   浏览次数:992次   
关键词:

 

基层法院与镇街综治中心联手打造纠纷解决新机制

广东强化基层维稳工作出新招

四大衔接模式实现诉讼与调解无缝衔接

今后,更多民事纠纷将在基层得到一站式解决——记者今天从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和省综治办联合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基层人民法院及派出人民法庭与镇街综治信访维稳中心联合打造调解、送达、执行、判后维稳等四大衔接机制,全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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