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民法院深入开展争先创优有着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它将最大限度地发挥人民法院培养人、塑造人、凝聚人的功能,提升广大干警执司法能力,激发其干事创业的激情,推动工作发展。正如沈德咏副院长指出的,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是巩固和拓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的迫切需要,是扎实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重要载体,是提高机关党建工作科学水平的必然要求,是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的有力抓手。因此,各级法院都要将科学安排部署争先创优工作,使之成为推动工作发展的强大动力。
要始终服务科学发展,弘扬主旋律。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是人民法院的工作主题。人民法院的各项争先创优活动不能游离这个主题,参加争先创优活动的每一名法官不能脱离这个实际,要紧扣这一主题,抓好争创活动,弘扬主旋律,唱响主旋律。这即是人民法院的光荣传统、宝贵品格,也是应有的责任和使命。要通过争先创优活动使人民法院服务发展的形式更加多样,内容更加丰富,范围更加宽广,路径更加畅通,措施更加有力,效率更加快捷,效果更加显著,党和人民群众更加满意。同时,服务经济社会的科学发展离不开人民法院自身的科学发展。因此,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