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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中院资讯刑事资讯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前身是广东省宝安县人民法院。1979年3月,国务院(1979)63号文件批准把宝安县改为深圳市,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撤销宝安县人民法院,建立深圳市人民法院。由于深圳市于1981年7月升格,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1982年1月1日撤销深圳市人民法院,建立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辖罗湖区人民法院和宝安县人民法院。共设立案庭、刑一庭、刑二庭、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民四庭、民五庭、行政庭、审监庭、执行局(综合处、执行一处、执行二处)、法警大队等业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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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高法:阳春:人大代表积极参与配合离婚案件成功调结
2010/11/18   来源:广东法院网   浏览次数:967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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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在阳春市人民法院各业务庭全面开展的百案调解活动中,受邀请的人大代表到庭旁听审理,积极参与配合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协助法官成功调结两宗离婚纠纷案件,得到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629日下午330分,该院潭水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原告韦某欢诉被告吴某香离婚一案,邀请刘贻道、吴泽添两位阳春市人大代表到庭旁听和参与调解。经庭审查明,原、被告双方于199910月经人介绍相识后,同年12月就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第二年生育一男孩。由于婚后双方均外出到不同地方务工,聚少离多,一直无法培养和增进夫妻感情。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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