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11/18
来源:广东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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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海,法官配偶为律师的,“一方逐步退出”,法官和律师之间建立起了“隔离墙”;在湖南,全省法院的明察暗访工作组5年来开展明察暗访768次,1286起违规违纪问题被抓了“现形”;在浙江,针对说情风一度盛行的问题,推出防止人情关系对司法工作不当影响的“约法十章”,从制度上防止产生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
上述情况都是人民法院在反腐倡廉建设中取得的最新成果,记者从日前召开的全国法院反腐倡廉创新经验交流会上了解到,全国法院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不断探索有效惩治和预防腐败的新制度、新途径、新办法,为公正廉洁司法提供了有力保证。
阳光司法——
没有“暗箱”就没有“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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