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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中院资讯刑事资讯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前身是广东省宝安县人民法院。1979年3月,国务院(1979)63号文件批准把宝安县改为深圳市,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撤销宝安县人民法院,建立深圳市人民法院。由于深圳市于1981年7月升格,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1982年1月1日撤销深圳市人民法院,建立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辖罗湖区人民法院和宝安县人民法院。共设立案庭、刑一庭、刑二庭、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民四庭、民五庭、行政庭、审监庭、执行局(综合处、执行一处、执行二处)、法警大队等业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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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高法:沈德咏:通过创新加强审判管理 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
2010/11/18   来源:广东法院网   浏览次数:544次   
关键词:

    9月25,为深入贯彻落实周永康同志重要指示和全国大法官审判管理专题研讨班精神,由最高人民法院、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及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共同举办的“审判管理理论与实务论坛在成都开幕。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沈德咏出席论坛并发表讲话,四川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怀臣出席并致辞。

    沈德咏在讲话中指出,要通过创新来全面加强审判管理工作。审判管理是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内容,是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重要举措,是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手段。近年来,全国各级法院围绕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狠抓审判管理,推出了许多新办法、新措施,积累了很多好经验,有力地促进了人民法院职能作用的发挥。王胜俊院长在大法官研讨班上系统阐述了审判管理的内容、原则以及必须正确处理好的五个关系,为加强法院审判管理工作进一步明确了思路、指明了方向。举办这次论坛,是贯彻落实周永康同志重要指示和王胜俊院长重要讲话精神的具体措施,充分体现了全国各级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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