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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中院资讯刑事资讯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前身是广东省宝安县人民法院。1979年3月,国务院(1979)63号文件批准把宝安县改为深圳市,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撤销宝安县人民法院,建立深圳市人民法院。由于深圳市于1981年7月升格,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1982年1月1日撤销深圳市人民法院,建立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辖罗湖区人民法院和宝安县人民法院。共设立案庭、刑一庭、刑二庭、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民四庭、民五庭、行政庭、审监庭、执行局(综合处、执行一处、执行二处)、法警大队等业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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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高法:王胜俊:认真学习贯彻五中全会精神 切实做好当前法院各项工作
2010/11/18   来源:广东法院网   浏览次数:966次   
关键词:

    核心提示

   王胜俊强调,各级人民法院必须迅速掀起学习五中全会精神的热潮,准确把握关于改革发展的总体思路,准确把握十二五规划建议的精神实质,准确把握科学发展这个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条主线,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和风险意识,进一步统一思想、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在全面发挥职能作用的同时,力争在以下几个方面有新作为:

   要在促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上有新作为

   要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上有新作为

   要在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上有新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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