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院普遍将结案率考核目标定为95%的“争先气候”下,在广东佛山,法院已开始以案件结收比为主要指标进行动态、均衡管理;而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和南海区人民法院则提出了85%的结案率,而且,这个结案率只作为“参考性”指标—— 结案率就是在一定统计周期内,审结的案件数量与受理案件数量和旧存案件数量之和的比率。不知什么时间起,人民法院陷入了结案率考核的怪圈…… 扭曲的结案率 不屈的佛山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