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日报广州10月20日电 记者邓新建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近日作出批示: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实施的主动执行制度改革是坚持能动司法的具体体现,是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积极探索,是实现好、维护好人民群众权益的重大举措,有效地增强了执行效率、促进了社会和谐。最高人民法院要高度重视,认真研究这项改革,在实践中进一步完善并大力推开,以更加有效地解决执行难这一社会问题。 广东高院院长郑鄂对记者说,在司法实务中,因当事人没有及时申请而错过最佳执行时机导致执行不能的情况时有发生,而在法院信访中也出现了当事人因不知晓法律的规定导致错过期限无法得到执行而不断上访的例子。 “一个案件宣判后,如果一定要等到当事人来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