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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中院资讯刑事资讯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前身是广东省宝安县人民法院。1979年3月,国务院(1979)63号文件批准把宝安县改为深圳市,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撤销宝安县人民法院,建立深圳市人民法院。由于深圳市于1981年7月升格,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1982年1月1日撤销深圳市人民法院,建立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辖罗湖区人民法院和宝安县人民法院。共设立案庭、刑一庭、刑二庭、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民四庭、民五庭、行政庭、审监庭、执行局(综合处、执行一处、执行二处)、法警大队等业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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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高法:全国中级、基层人民法院院长主题培训侧记
2010/11/18   来源:广东法院网   浏览次数:790次   
关键词:

全国中级、基层人民法院院长主题培训工作已经圆满结束,能够载入法院教育培训史册的,不仅是它历时一年多,培训了3622名中、基层法院院长,是法院历史上规模最大的一次集中培训;也不仅是它被新闻媒体广泛报道,引起社会关注,政法委领导也批示肯定。还有的,就是它赢得众多学员称赞,誉为打造了一个法院培训品牌

  那么,这个品牌是如何打造的呢?

  法官集体担纲授课

  2009年9月1,第一期全国中、基层法院院长“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培训班在国家法官学院开班,大教室内231名来自全国各地的中、基层法院院长静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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