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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中院资讯刑事资讯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前身是广东省宝安县人民法院。1979年3月,国务院(1979)63号文件批准把宝安县改为深圳市,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撤销宝安县人民法院,建立深圳市人民法院。由于深圳市于1981年7月升格,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1982年1月1日撤销深圳市人民法院,建立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辖罗湖区人民法院和宝安县人民法院。共设立案庭、刑一庭、刑二庭、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民四庭、民五庭、行政庭、审监庭、执行局(综合处、执行一处、执行二处)、法警大队等业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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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高法:中山法院:构筑能动司法的“高速路”
2010/11/18   来源:广东法院网   浏览次数:819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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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广东省中山市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根楷就《关于为我市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供司法保障和服务的实施意见》后批示:市中级法院贯彻落实市委部署做到:领导重视、思路清晰、行动迅速、措施得力,应予以总结推广。这是中山市两级法院依靠市委领导合力推进社会纠纷化解,践行和谐中山、平安中山、平安亚运的缩影。
  省道S364十水线小榄-古镇段改建工程(新沙水公路)是中山市规划路网五纵六横九加密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小榄镇路段的征地拆迁中,佳信花木场承包户谢秀颜等钉子户由于提出的补偿条件过高导致征地无法落实。法院受理案件后作出先予执行裁定。但由于谢秀颜坚持其补偿要求,拒不签收裁定书,法院张贴搬迁公告受到谢秀颜阻挠和抗议。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潘墀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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