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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中院资讯刑事资讯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前身是广东省宝安县人民法院。1979年3月,国务院(1979)63号文件批准把宝安县改为深圳市,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撤销宝安县人民法院,建立深圳市人民法院。由于深圳市于1981年7月升格,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1982年1月1日撤销深圳市人民法院,建立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辖罗湖区人民法院和宝安县人民法院。共设立案庭、刑一庭、刑二庭、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民四庭、民五庭、行政庭、审监庭、执行局(综合处、执行一处、执行二处)、法警大队等业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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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高法:中山法院:设黑名单限制“黑律师”
2010/11/18   来源:广东法院网   浏览次数:608次   
关键词:

 

法警给黑律师戴上手铐。

两级法院有近一成案件为黑律师所代理法院系统将予以限制
  唆使当事人拒绝调解、漫天要价、伪造证据骗取私利、扰乱司法秩序,甚至截留赔偿款项、骗取钱财……据统计,中山两级法院有近一成案件为黑律师所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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