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年,韶关市两级人民法院将做好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作为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采取有效的措施,进一步强化能动司法、和谐司法、为民司法、廉洁司法,深入推动“三项重点工作”向纵深发展,使法院各项工作有了新的进展。
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努力做好社会矛盾化解
今年以来,韶关市两级法院认真履行审判职能,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抓好审判执行这个第一要务,以促进社会和谐为工作标准,以定纷止争为工作目标,以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为服务宗旨,注重办案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努力提高案件质效,及时化解矛盾纠纷,认真践行司法为民,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1至10月,全市法院审(执)结案件11903件,比去年同期上升14%,妥善化解了各类矛盾,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审判效率和案件质量有较大提高。
加强调解,力促和谐。将调解工作贯穿于诉前、诉中、诉后全过程,把调解作为结案首选方式,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加大调解工作力度,提高调解工作质量,尽可能找到有利于实现双赢、多赢的处理办法,让身处纷争的当事人尽弃前嫌、握手言和,让对簿公堂的企业携手合作、互利共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