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律师刑事辩护团队 [点击进入团队律师网站]
合作加盟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地图
深圳中院资讯刑事资讯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前身是广东省宝安县人民法院。1979年3月,国务院(1979)63号文件批准把宝安县改为深圳市,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撤销宝安县人民法院,建立深圳市人民法院。由于深圳市于1981年7月升格,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1982年1月1日撤销深圳市人民法院,建立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辖罗湖区人民法院和宝安县人民法院。共设立案庭、刑一庭、刑二庭、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民四庭、民五庭、行政庭、审监庭、执行局(综合处、执行一处、执行二处)、法警大队等业务机构。
当前位置:首页刑事资讯深圳中院资讯 → 粤高法:最高法院公布修订后的《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和《...
粤高法:最高法院公布修订后的《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和《法官行为规范》
2010/12/16   来源:广东法院网   浏览次数:682次   
关键词:

 

今日,最高法院公布修订后的《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和《法官行为规范》

     法院网讯     最高人民法院今天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修订后的《人民共和国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简称《职业道德准则》)、 《法官行为规范》 (简称《行为规范》)的有关情况。

   
据悉,最高法院200110月制定颁布了《人民共和国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200511月制定颁布了《法官行为规范(试行)》。两个文件的颁布实施,对人民法院加强队伍建设、改进司法作风,发挥了重要作用。文件颁布以后,各级人民法院不断加强和改进队伍建设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此次修订后的《职业道德准则》主体内容分为五章,分别是:忠诚司法事业;保证司法公正;确保司法廉洁;坚持司法为民;维护司法形象。每章包括35条具体条文,连同总则和附则,全文共730条。

   
修订后的《行为规范》,以三个至上工作指导思想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为指导,以新的法律、司法解释、司法理念为依据,特别是按照调解优先、能动司法、司法便民的要求,对部分条文的具体表述进行了修改。为保障规范的贯彻落实,专门增加了监督和惩戒一章。全文共

分享到:
合作伙伴>>
  • 牛律师网站系列
  • 法律网站
  • 其他网站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律师推荐 | 使用协议 | 版权声明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2007-2011 www.chinalawyer.me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广东际唐律师事务所 粤ICP备12003532
建议使用1024*768以上的屏幕分辨率和6.0以上版本的IE来访问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