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律师刑事辩护团队 [点击进入团队律师网站]
合作加盟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地图
深圳中院资讯刑事资讯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前身是广东省宝安县人民法院。1979年3月,国务院(1979)63号文件批准把宝安县改为深圳市,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撤销宝安县人民法院,建立深圳市人民法院。由于深圳市于1981年7月升格,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1982年1月1日撤销深圳市人民法院,建立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辖罗湖区人民法院和宝安县人民法院。共设立案庭、刑一庭、刑二庭、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民四庭、民五庭、行政庭、审监庭、执行局(综合处、执行一处、执行二处)、法警大队等业务机构。
当前位置:首页刑事资讯深圳中院资讯 → 粤高法:韶关:创新服务方式 提升利民水平
粤高法:韶关:创新服务方式 提升利民水平
2011/01/01   来源:广东法院网   浏览次数:718次   
关键词:

——2010年韶关两级法院为当事人减缓免诉讼费482万元

 

今天,笔者从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年终总结大会上获悉,2010年,全市两级法院共为12宗案件23人发放救助金46.3万元;为793宗案件当事人减、缓、免交诉讼费4820892元。

2010年,韶关市两级法院不断创新服务方式,提升便民、利民、惠民水平。一是为充分了解社情民意,主动倾听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两级法院相继开展了“百庭观摩”、“百场见证执行”、“百场走访下基层”、“百案调解”等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听证会、案件调解、见证执行、旁听案件审理共285人次。同时,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议案、建议。如市中级法院在听取人大代表审议该院的工作报告后,对陈文忠等代表们提出的“执行难”问题仍未彻底解决等意见,该院认真分析原因,研究破解对策后,以书面答复的方式进行了解答,并开展了“百场见证执行”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执行听证会和见证执行行动,有效的缓解了“执行难”问题。全年全市法院新收执行案件4890件,执结率为97.6%,,同比提高9.4个百分点。

二是深入基层服务群众。市中级院与市司法局联合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衔接工作的意见》,指导人民调解、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将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这项制度有效地将司法工作阵地前移,得到了各级党委政府的赞誉和基层群众的拥护支持。为了进一步推进诉调对接,促进矛盾化解,

分享到:
合作伙伴>>
  • 牛律师网站系列
  • 法律网站
  • 其他网站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律师推荐 | 使用协议 | 版权声明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2007-2011 www.chinalawyer.me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广东际唐律师事务所 粤ICP备12003532
建议使用1024*768以上的屏幕分辨率和6.0以上版本的IE来访问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