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记者海鹏飞 通讯员黄延丽 今年1月1日起,南海区法院八个镇街法庭正式负责各自所审理案件的执行工作,在佛山五区范围内,南海法院执行从集中执行为主转为属地执行为主。 高志富律师长期代理西樵地区案件,对法院将执行放到法庭这一举措,他认为挺好,“审理执行都在一个地方,当事人不用再为一个案子两地来回跑;另外,属地执行更有效率,一些好似汽车等的流动财产,申请人发现后可以立刻向法庭申请查封,财产控制更快,执行就会比较容易。” 此外,由于被执行人通常是本地人,多数会特别注重本地声誉, 分享到: 2 上一篇:粤高法:韶关:严厉打击震慑犯罪 宽严相济 下一篇:粤高法:全国民事再审审查工作会议召开王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