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讼调解是在人民法院的主持下,案件当事人就争议的实体权利义务,自愿进行协商,通过教育疏导,促成各方达成解决纠纷的方法。成功的调解有利于及时、彻底地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纠纷,不伤和气,促进团结,也有利于法制宣传,预防和减少纠纷。”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江基云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每调解一件案件就增添一份和谐
据悉,在刚刚过去的一年,市中级人民法院按照“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引导法官以调解作为结案的首选方式,把调解工作贯穿于民事诉讼的全过程。同时,大力总结推广成功调解经验,表彰调解先进,形成了院领导带头调解、法官主动调解的良好氛围。目前,全市法院调解工作出现了“五个转变”:即从重判决向调判结合重说理转变;从承办人调解向院、庭领导参与的多层次调解转变;从基层法院调解向两级法院联动调解转变;从专职调解向“以专为主、以群为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