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1/11
来源:广东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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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刚刚结束的省委十届八次全会审议了《法治广东建设五年规划(2011-2015)》(讨论稿),中共政治局委员、广东省委书记汪洋同志指出,法治广东是幸福广东的重要保障,是广东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是广东软实力和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规划》将深入开展法治广东宣传教育列入今后五年法治广东建设的八项重要任务之一。人民法院司法宣传工作是法治广东宣传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郑鄂为此撰文,提出了司法宣传是隐性司法,是人民法院工作主业的新观点。现予以刊发,以飨读者。
司法宣传工作具有隐性司法的功能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