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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中院资讯刑事资讯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前身是广东省宝安县人民法院。1979年3月,国务院(1979)63号文件批准把宝安县改为深圳市,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撤销宝安县人民法院,建立深圳市人民法院。由于深圳市于1981年7月升格,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1982年1月1日撤销深圳市人民法院,建立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辖罗湖区人民法院和宝安县人民法院。共设立案庭、刑一庭、刑二庭、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民四庭、民五庭、行政庭、审监庭、执行局(综合处、执行一处、执行二处)、法警大队等业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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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高法:2010年人民法院反腐倡廉建设工作综述
2011/02/28   来源:广东法院网   浏览次数:520次   
关键词:

    2010年,全国各级法院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以及纪委五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紧密围绕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深入推进人民法院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大力加强司法作风建设,人民法院反腐倡廉建设深入开展,取得了新的成效。

    (一)认真贯彻关于反腐倡廉的决策部署

    ——去年年初,最高法院在北京召开人民法院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会议,深入贯彻纪委五次全会精神,王胜俊院长发表了重要讲话,对人民法院2010年的反腐倡廉工作进行及时部署。

    ——去年3月,纪委《〈关于贯彻落实胡锦涛同志重要讲话精神加快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意见〉的任务分工方案》和《关于和国家机关贯彻落实2010年反腐倡廉工作任务的分工意见》下发后,最高法院党组紧密结合人民法院的工作实际,对最高法院承担的22项协办任务进行细化分工,明确部门责任,提出目标要求,并责成纪检监察部门对相关工作的推进和完成情况进行经常性的督促检查,确保关于反腐倡廉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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