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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中院资讯刑事资讯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前身是广东省宝安县人民法院。1979年3月,国务院(1979)63号文件批准把宝安县改为深圳市,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撤销宝安县人民法院,建立深圳市人民法院。由于深圳市于1981年7月升格,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1982年1月1日撤销深圳市人民法院,建立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辖罗湖区人民法院和宝安县人民法院。共设立案庭、刑一庭、刑二庭、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民四庭、民五庭、行政庭、审监庭、执行局(综合处、执行一处、执行二处)、法警大队等业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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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高法:平远设巡回法庭专解涉林矛盾
2011/03/11   来源:广东法院网   浏览次数:879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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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日报讯 (记者/刘冠南实习生/司敏 通讯员/黄义涛 刘苑桂) 笔者昨日获悉,梅州市平远法院为配合林权改革工作,积极开展法官进林区活动,大力构建涉林矛盾纠纷诉前化解机制,及时化解涉林纠纷。从去年4月份林改至今,平远法院协助县、镇、村处理涉及山林权属、界址和山林承包合同等纠纷40多件。
  平远县是梅州林业重点县。随着集体林权改革的日益深入,山林权属、林业侵权、林业承包、林权流转等纠纷逐年增多,很多纠纷要通过法律确权,而林农到法院打官司一个来回都要几十公里,很不方便。去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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