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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中院资讯刑事资讯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前身是广东省宝安县人民法院。1979年3月,国务院(1979)63号文件批准把宝安县改为深圳市,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撤销宝安县人民法院,建立深圳市人民法院。由于深圳市于1981年7月升格,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1982年1月1日撤销深圳市人民法院,建立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辖罗湖区人民法院和宝安县人民法院。共设立案庭、刑一庭、刑二庭、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民四庭、民五庭、行政庭、审监庭、执行局(综合处、执行一处、执行二处)、法警大队等业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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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高法:顺德:物业管理协会联调工作室昨成立
2011/03/30   来源:广东法院网   浏览次数:905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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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顺德区人民法院与顺德区物业管理协会共同设立的顺德区物业管理协会联调工作室成立。这是全市首个法院与行业协会共同设立的物业管理纠纷联调工作室。
  近年来,业主与物管之间的民事纠纷日益增多。2008年顺德法院审理此类案件178件,2009年、2010年均近300件。虽然案件类型比较单一,绝大部分为业主拖欠物管费。但欠费的背后实际上是物业服务公司与业主的各种矛盾。这些案件标的一般不大,法律关系比较简单,但案件处理结果和群众生活息息相关,能够实现源头化解、和谐处理才是关键。
  顺德物管协会副会长刘卫东透露,自与顺德区法院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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