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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中院资讯刑事资讯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前身是广东省宝安县人民法院。1979年3月,国务院(1979)63号文件批准把宝安县改为深圳市,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撤销宝安县人民法院,建立深圳市人民法院。由于深圳市于1981年7月升格,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1982年1月1日撤销深圳市人民法院,建立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辖罗湖区人民法院和宝安县人民法院。共设立案庭、刑一庭、刑二庭、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民四庭、民五庭、行政庭、审监庭、执行局(综合处、执行一处、执行二处)、法警大队等业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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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高法:江门首个诉前联调工作室在新会区成立
2011/03/31   来源:广东法院网   浏览次数:625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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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日报讯  昨日上午,新会区人民法院审判综合楼立案大厅举行诉前联调工作室揭牌仪式。省市相关领导与新会区委副书记伍培进、新会区人民法院院长傅志坚共同为诉前联调工作室揭牌。这也是江门市首个挂牌成立的诉前联调工作室。
  诉前联调属于诉讼前的调解,是指人民法院与相关行政单位、群众组织、社会团体、行业协会等建立诉调对接机制,对拟入诉讼程序的民事纠纷先行联合调解的矛盾纠纷化解新模式,诉前联调可使矛盾化解更及时、更有效,从而降低纠纷起诉率、申诉率和上访率。
  据悉,新会区人民法院将进一步加大硬件投入,继续在6个人民法庭设立诉前联调工作室,进一步整合社会资源,多方联动,建立规范化、制度化、多元化解决社会矛盾的诉前联调衔接工作机制。
  (见习记者 吕展 通讯员 阮锦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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