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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前身是广东省宝安县人民法院。1979年3月,国务院(1979)63号文件批准把宝安县改为深圳市,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撤销宝安县人民法院,建立深圳市人民法院。由于深圳市于1981年7月升格,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1982年1月1日撤销深圳市人民法院,建立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辖罗湖区人民法院和宝安县人民法院。共设立案庭、刑一庭、刑二庭、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民四庭、民五庭、行政庭、审监庭、执行局(综合处、执行一处、执行二处)、法警大队等业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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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高法:广东高院引进第三方民调机构征求民意
2011/10/12   来源:广东法院网   浏览次数:704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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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林晔晗通讯员 王静)中共政治局委员、广东省委书记汪洋近日作出重要批示,称赞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引进第三方民调机构征求民意的做法,并要求全省各部门学习借鉴。
  据了解,广东高院改变了以往“自上而下、法院主导”的民意调查方式,通过引进第三方民间调查机构,重点针对司法绩效、司法作风、司法服务等三个项目内容,开展“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满意度”调查工作,调查群众诉求、回访办案效果,确保民意搜集的客观公正性。
  汪洋高度重视广东高院引进民调机构征求民意的做法,并作出批示:“广东省高院的做法值得一些与群众利益联系比较密切的部门借鉴。”省委办公厅迅速将该批示印发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民政厅等28个与群众利益联系比较密切的省直有关单位,要求贯彻落实。
  广东高院院长郑鄂要求该院政治部全力跟进此项工作,争取圆满成功。郑鄂表示,广东高院将以汪洋书记重要批示为指引,认真倾听群众意见,全面了解群众诉求。全省法院将认真研究分析此次调查反映出来的情况,特别是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问题,积极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不断提高群众工作水平,努力实现整体工作争当全国法院排头兵目标。
  本报9月25日在一版重要位置以《广东高院引进第三方机构寻找“沉没的声音”》为题,对广东高院引进民间调查机构开展“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满意度”调查工作进行了报道,《人民日报》、《法制日报》和《南方日报》等媒体也先后进行了报道。

来源: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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