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1年5月10日,东莞市厚街新园学校组织学生去东莞市松山湖娱乐场梦幻百花洲游玩。当天上午11时左右在娱乐场玩耍时,小明被海盗船安全杆压伤左手小指,随即被景区工作人员送去医院治疗。经过两次手术,仍然没有将截断的手指保全,致小指中节以上部分切除。
朱先生认为,学校没有履行监护义务,且旅游公司以及游乐场没有尽到安保职责,对小明的安全事故应负全部责任,故将三方告上法庭,索赔168000元,其中15万元是精神损失费。
对于小明父母的指责,三被告均认为自己在事故中不存在失职和过错,并认为赔偿金额过高。
昨日该案未当庭宣判。庭审结束后,该案主审法官、厚街法庭副庭长林健华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事发后各方主体不应推卸自己的责任,应积极处理调节事宜。学校组织游玩就有保护学生人身安全不受损害的义务,而作为游乐经营场所,主要服务对象是孩子们,除了设备不存在缺陷、组织管理到位,还有对游乐场的安保义务。
据了解,这是东莞市第二法院首宗视频直播庭审的案件。林健华表示,考虑到学校组织未成年学生出游的情况很普遍,在出游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并不少见,但到法院起诉维权的并不多。林称希望通过东莞阳光网视频直播该案庭审,能加强社会公众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意识,加强学校、娱乐场所、旅行社、家长等对各自义务的重视,并唤起他们合法维权的意识。
南方都市报 记者卫学军 通讯员黄彩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