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原文链接:http://rmfyb.chinacourt.org/paper/html/2011-12/09/content_37266.htm |
| 记者在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法院采访中了解到,该院执行局把“实现执行双方合法权益最大化”作为执行工作的终极目标。在每一宗案件的执行过程中,不仅穷尽执行措施,而且实现高效执行,只有8名执行法官的金湾法院执行局1至11月收案1295件,执结1183件,在执行中还充分挖掘执行财产的潜在价值,通过妥善保管使其不贬值;维修保养使其增值;悬赏找买主使其物尽其用;寻找附加价值使其无形价值得以显现。实际执行到位率达到60%多,实现了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双赢。 提前采取措施,全程控制,杜绝减损标的物价值情况发生 执行局利用办理保全案件的便利条件,在保全阶段办理各项查封手续时就把执行作为条件来考虑,对各项查封标的物均详细登记品牌、种类、新旧程度、放置位置等,如遇到厂区停产、无人值守的情况,执行局即协调指定看管人,确定看管工资,确保查封财产受到严密看管,为日后变现打下良好基础。在执行过程中,执行局更加重视保持财物的完整性。如处理被执行人爱得添公司缝纫机及原料时,承办法官经常到现场巡查,要求留守工人尽职看守,并向其讲明只有查封财产完好才能卖出好价钱,工人工资才能更大限度受偿的道理。由于财产保管完好,该批缝纫机及原料以58万元的评估价起拍,最后以96万元高价成交。针对由于保管人员疏忽,导致查封物价值贬损的情况,执行局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看守人员采取扣减看守工资的方式进行处罚。 通过维修增加执行标的物的价值 标的物在采取查封措施后一般都会放置一段时间等待处理,像车辆这类财产,一旦放置不动,价值损耗非常大。如果直接拍卖该车辆,或者流拍或者以极低价
延伸阅读更多阅读>>
合作伙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