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律师刑事辩护团队 [点击进入团队律师网站]
合作加盟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地图
深圳中院资讯刑事资讯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前身是广东省宝安县人民法院。1979年3月,国务院(1979)63号文件批准把宝安县改为深圳市,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撤销宝安县人民法院,建立深圳市人民法院。由于深圳市于1981年7月升格,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1982年1月1日撤销深圳市人民法院,建立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辖罗湖区人民法院和宝安县人民法院。共设立案庭、刑一庭、刑二庭、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民四庭、民五庭、行政庭、审监庭、执行局(综合处、执行一处、执行二处)、法警大队等业务机构。
当前位置:首页刑事资讯深圳中院资讯 → 粤高法:霍敏当选深圳市中院代院长
粤高法:霍敏当选深圳市中院代院长
2011/12/28   来源:广东法院网   浏览次数:977次   
关键词:


            稿源:南方都市报            作者:刘春林 王莹
摘要:本月初,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原院长李华楠升任深圳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昨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人选出炉。
  南都讯 记者刘春林 王莹 本月初,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原院长李华楠升任深圳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昨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人选出炉。原广东省高院副院长霍敏在昨日举行的深圳市五届人大常委会十二次会议上被选举为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代理院长。市中院院长一职将由下月8日召开的深圳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全体会议表决任命。
  霍敏,男,广东高要人,今年47岁,毕业于华南理工大学,学历为硕士研究生。1986年参加工作,曾历任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研究室书记员、办公室主任、刑一庭庭长。2007年担任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2011年至今,任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南方都市报 www.nddaily.com SouthernMetropolisDailyMark 南都网)
分享到:
合作伙伴>>
  • 牛律师网站系列
  • 法律网站
  • 其他网站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律师推荐 | 使用协议 | 版权声明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2007-2011 www.chinalawyer.me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广东际唐律师事务所 粤ICP备12003532
建议使用1024*768以上的屏幕分辨率和6.0以上版本的IE来访问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