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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带民事业务范围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指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在解决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解决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物质损失的赔偿问题而进行的诉讼活动。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查封、扣押、冻结被告人的财产。人民法院审判附带民事诉讼案件,除适用刑法、刑事诉讼法外,还应当适用民法、民诉法的有关规定。牛律师刑事团队代理了多宗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维护了受害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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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专项检察活动发现问题 72人被收监
2015/1/26 17:47:13   来源:齐鲁晚报   浏览次数:961次   
关键词:减刑  假释  强制措施  犯罪  牛律师刑事辩护团队  

此次专项活动以依法监督纠正“有权人”、“有钱人”等罪犯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问题,深入查处背后的司法腐败案件。活动针对的重点对象“三类罪犯”为在监狱看守所、社区矫正场所服刑的职务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和金融诈骗犯罪、组织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等罪犯,以及群众反映、举报的其他服刑罪犯和刑满释放人员。

  

活动期间,检察机关纠正了一批违法提请减刑、假释及违法裁定案件。潍坊市检察院发现,罪犯原某某、陈某等违反监规纪律但没有被按规定予以处罚,且年底还被双双评为省级改造积极分子,于是向监狱提出纠正违法意见,法院依法重新组成合议庭,撤销了对原某某、陈某二人的减刑裁定。

  

潍坊市检察院还发现,原在监狱服刑的职务罪犯刘某某刑期未过半就被裁定假释后及时报告省检察院,最终法院撤销了原裁定并于同日将刘某某收监执行

  

“活动中,各地边查边纠,对违反监督管理规定和续保到期的三类罪犯重点监督,对不符合保外就医条件或者保外就医情形消失的,一律建议收监执行。”省检察院监所检察处副处长董亮表示。

  

据董亮介绍,目前专项检察活动共审查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等材料3174,暂予监外执行违法162件;接到举报线索52,立案侦查监管干警职务犯罪案件1414人;现在已经收监执行72,其中“三类罪犯”48,其他罪犯24人。

 

原标题:违法减刑假释,72人被收监

 

作者:马云云 王景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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