际唐刑事辩护律师网
合作加盟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地图 | 下载APP
亲办案件亲办案件
刑辩力机构始终坚持以“案件流程化管理与专家顾问团相结合”的高效、权威运作模式为基础,实行每案每阶段由该领域最擅长的专业律师承办,优势组合,精耕细作。团队律师实现透明化办案,律师办案日志网上公开,让委托人凭密码第一时间知悉律师的工作情况和案件进展。同时,团队律师通过不断从实践中总结出与时俱进的办案经验和“标准化、流程化、可视化”的精细化办案标准。为委托人专业提供取保候审、无罪辩护、罪轻辩护、死刑复核、刑事上诉等。长期以来团队因术有专攻且严谨执着而成就其独特品牌,为正在身陷囹圄或因犯罪即将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亲友为其提供无罪、罪轻、减轻处罚的刑事辩护。
当前位置:首页亲办案件 → 受贿15万一审11年二审刘平凡律师辩改判
受贿15万一审11年二审刘平凡律师辩改判
收案日期:2012/10/26  来源:牛律师刑事辩护网  浏览次数:2148次
[核心提示]深圳市公安局某派出所所长王某涉嫌受贿15万,法院一审判其犯徇私枉法罪及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竟达11年。王某之兄王某某通过登录中国牛律师刑事辩护网找到首席律师刘平凡,经商谈,首席律师刘平凡主办该案,并指派周妍律师为王某提供罪轻辩护!值得注意的是:王某在其案件发案前后,已聘请其老乡(某所执业律师)作为其辩护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帮助。在业经9个多月的侦查和起诉阶段之后,终于今日开庭并宣判!在宣判的当天,其哥哥在得知判决结果之后,旋即决意更换原辩护律师并委托本网周妍刑事辩护律师为其弟弟做二审辩护。据其陈述:找到牛律师网(http://www.chinalawyer.me/)的律师,源于对其成功案例的阅读和刘平凡律师将近20年执业经验的保证。
案 号
 【2012】深际律刑字第1026号
承办律师
  刘平凡 程先华
关 键 字
 徇私枉法罪;受贿罪
基本案情

      王某,40岁,广东省东莞人,原深圳市公安局某派出所所长。据部分证人单方证实:2009年初,当地赌场老板李某为寻求派出所所长王某的“保护”,主动送给王某10万做活动经费。2009年8月,李某为了感激王某的“保护”主动向其送上3万元。2010年7月,王某因李某在其辖区内开设赌场受到牵涉为由,主动向李某索要1万元。
      值得关注和质疑的是:其一,关于行贿受贿具体数额及其过程的证据,或者仅有行贿证人口供证实,或者仅有被告人口供证实,从证据体系上来说,无法相互印证;其二,关于行贿受贿款项的来源及其用途等,被告人与各证人的证言均无法相互印证;其三,综合该案证据:能够相互印证证实的行贿受贿数额不足5万元。其四,该案证据均是言词证据,缺乏物证书证等客观性证据予以证实。其五,证人被告人的利害关系:因派出所所长职业的缘故,两人一直存在诸多的私人恩怨。
    【一审判决:一审原律师辩护失败】
     据阅卷及查看一审判决书得知:一审法院全部不予采纳王某及辩护人的辩护意见,判决王某犯徇私枉法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十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一年
律师办案
    【周妍律师第一时间介入本案作罪轻辩护!】
     2012年10月23日,王某某登录中国牛律师刑事辩护网http://www.chinalawyer.me/)找到广东际唐律师事务所广东际唐律师事务所指派周妍律师担任王某的辩护人。周律师在接案之前,既已与王某哥哥面谈3次,研究本案案情,通读本案卷宗,分析本案证据,向王某哥哥如实陈述案情,并讲解本网律师的意见和建议。
     同时,在接受委托之后,周妍律师第一时间连夜加班出具刑事上诉状:1、一审认定事实有误;2、一审法院认定上诉人涉嫌受贿罪,证据不足;3、一审量刑过重。
     经次日会见当事人及当事人家属及时沟通,本案已于10月27日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上诉状二审庭审时间和事宜,正待排期当中。

     今日,已经做出改判,王某二审被减轻2年徒刑


牛律师刑事辩护网www.lawyer123.cn,依据最权威的法律法规,秉持最科学的刑辩技巧,坚持术有专攻成就刑事辩护品牌成功案例。为正在身陷囹圄或因犯罪即将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亲友提供无罪、罪轻、减轻处罚的服务。牛律师刑事辩护精英团队,专注刑辩领域,案例成就金牌

                          服务热线:4006066148

控方意见
王某被依法减轻两年有期徒刑,其对判决结果满意,不上诉。
延伸阅读更多阅读>>
合作伙伴>>
  • 牛律师网站系列
  • 法律网站
  • 其他网站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律师推荐 | 版权声明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2007-2022 www.lawyer123.cn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广东际唐律师事务所 粤ICP备12003532
建议使用1024*768以上的屏幕分辨率和6.0以上版本的IE来访问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