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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想杂谈律师文集
律师是法治实践者,律师也是思想者。最优秀的刑事律师,必然是最优秀的法治思想者和法治实践者。牛律师随想杂谈站在法律人思维角度收集律师行业刑事律师思想热点、业界最新最热的针砭时弊。它不但有团队律师对自己办案的刑辩思维,也有团队律师站在检察官角度去探究公诉人的控诉思维,更有团队律师站在法官角度去观察审判人的审判思维。有当下辩审矛盾、辩诉矛盾、辩侦矛盾激化的情况下进行评说;也有刑辩江湖最新最热的技术派、艺术派还是死磕派出现进行的深思;更有刑事辩护律师执业过程中的举歩唯艰和青年刑事辩护律师的成长难进行剖析。牛律师刑辩团队摸爬滚打几十年刑辩经历和可谓凤毛麟角的辩护智慧,在这里形成“牛律师思想”宝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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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护律师介入提至侦查阶段 获取案件信息与公诉人同步
2012/12/19 9:46:51   来源:中国牛律师团队新闻-新快报   浏览次数:662次   
关键词:辩护律师;侦查阶段  

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将于明年1月1日正式实施。其中,明确规定侦查阶段律师即可会见当事人、了解案情,并对调查取证等过往难题都一一“松绑”,对此,不少律师感叹“春天来了”。

日前,广东省法学会律师学研究会召开学术年会,一众律师、检察官法官、学者围绕新刑诉法的新内容热议。一名资深检察官直言,在新刑诉法下,控辩双方的全方位对抗大大提前和扩大,公诉人在案件信息上已无优势。但也有不少律师直言,权利扩大的同时,执业风险也随之增大。

“检方”:公诉人在信息上的优势没了

与会的广东省检察院公诉一处处长沈丙友直言,新刑诉法对律师执业阅卷及调查取证的进一步放开,这对公诉人来说,“狼”真的来了。

根据新刑诉法的规定,律师的辩护起点提前到侦查阶段,从审查阶段开始,律师可以提前摘抄相关案卷……律师的辩护权获得提前和扩大,使公诉人与辩护律师之间的平等化得以最大限度实现,但“律师的同步介入,导致公诉人以往在案件信息上的优势已经没有了”。

到庭审阶段,无论是庭前会议、二审开庭范围的确立、证人出庭以及量刑方面等话语权的增多。“公诉人在各个阶段都能听到辩护律师的名言"我反对!"控辩双方的全方位对抗来了。”公诉人将如何应对?沈丙友认为,充分尊重是前提,意见听取是基础,自强素质是关键。

“我们本是同根生。”沈丙友说,公诉人和律师同是法律人,本属同源,只是职业选择的不同导致了特殊的对立。在他看来,广东的刑事辩护环境向来宽松,今后更要彼此尊重各自的职业选择,并尊重不同主张。

而意见听取,是新刑诉法赋予的义务。对于公诉人来说,辩护律师的主张、批判甚至质疑,未必不是好事,“兼听则明”。经过充分的控辩交锋,能有效避免错案,并增加刑事诉讼的实例。

沈丙友说,面对压力和挑战,至上之道是着力提升自身素质,正面迎“战”,才能面对质疑化解难题。

“辩方”:侦辩、控辩对抗风险更大

律师陈永忠则认为,律师提前介入刑事案件,将直接提前激化侦辩、控辩矛盾,增加律师的执业风险。

新《刑事诉讼法》对律师的传统三难会见、阅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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