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央电视台《新闻调查》栏目播放了《十八年后的无罪判决》,对内蒙古呼格吉勒图再审无罪案进行反思。这些年发生的冤错案,都是有非常相似的地方,错判比错放的危害更大。依法办事,这四个字,简单又不简单。能否真正做到这四个字,关系到每一个家庭,每一个人。
呼格冤案再审判无罪,其父母李三仁、尚爱云于2014年12月25日向内蒙古高院提出了国家赔偿申请,12月30日,内蒙古高院依法作出决定,支付李三仁、尚爱云国家赔偿金共计2059621.40元,其中包括精神损害抚慰金100万元,该决定已于12月31日送达。呼格父母对此回应,尊重法院裁定。
“内蒙古版聂树斌”呼格吉勒图今日再审被宣告无罪,内蒙古高院再审最终判决原审被告人呼格吉勒图无罪。呼格吉勒图是在用自己的生命提醒我们:防止冤案是社会当尽的责任,喧嚣过后,请不要忘了这个生命被定格在十八岁的少年——呼格吉勒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