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前,最高人民法院在充分考虑律师界意见的基础上,对相关问题进行了反复研究,制定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死刑复核案件听取辩护律师意见的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主要规定了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审判庭在辩护律师提出有关事项时的处理办法和流程。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的《关于办理死刑复核案件听取辩护律师意见的办法》明确,辩护律师可以联系最高人民法院查询立案信息和查阅、摘抄、复制案卷材料;辩护律师要求当面反映意见的,案件承办法官应当及时安排。同时公布了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审判庭的联系电话和通信地址。
近两个月,中央政法机关频频就完善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机制,切实保障律师依法行使辩护代理权发声:谁妨碍律师履职就罚谁。两高拿当下最难啃的“硬骨头”说事,保障权利给律师撑腰。田文昌再三向记者强调“重视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更重要的在于落实。”
现实中,因为个别“死磕派”律师的不理性行为和部分司法机关长期以来对律师形成的偏见,一些办案人员在与律师打交道的过程中常常抱有不信任感。于是导致在司法实践中,个别司法机关对律师百般刁难,“滥用‘特别重大贿赂案件’限制会见”就是典型的明证。刚刚结束的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和全国检察长会上,两高“当家人”不约而同提到了律师,以明确的姿态给律师撑了腰,同时,以两根当下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