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印发《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规定》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军事检察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规定》已经2014年11月1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二届检察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最高人民检察院 二○一五年三月六日
十大改革亮点,为依法惩治犯罪、保障人权护航:规范涉案财物查封、扣押、冻结程序;建立办案部门与保管部门、办案人员与保管人员相互制约制度;规范涉案财物保管制度;探索建立涉案财物集中管理信息平台;完善涉案财物审前返还程序;完善涉案财物先行处置程序;健全境外追逃追赃工作体制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