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刑辩力私募危机处理研究中心是当前全国唯一一家以私募为核心的金融法律研究中心。以共同解决金融犯罪领域出现的新问题,将金融与法律密切结合,理论与实务相结合,从刑事角度化解金融证券企业刑事危机。从民事角度着眼,刑事业务入手,民刑结合,对爆雷金融、证券、私募企业金融案件全方位提供高效法律服务。
刑辩力私募危机处理研究中心是当前全国唯一一家以私募为核心的金融法律研究中心。以共同解决金融犯罪领域出现的新问题,将金融与法律密切结合,理论与实务相结合,从刑事角度化解金融证券企业刑事危机。从民事角度着眼,刑事业务入手,民刑结合,对爆雷金融、证券、私募企业金融案件全方位提供高效法律服务。 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实证研究中心“刑事辩护规范化研究课题”成果顺利通过专家评审
 2016年10月,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实证研究中心“刑事辩护规范化研究”课题组成立,至2018年11月12日下午3时,在中国政法大学科研楼评审汇报会上“刑事辩护规范化研究”课题得到了专家组的一致表决通过,课题顺利结项!此评审汇报会得到国内外众多媒体关注。
 2016年10月,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实证研究中心“刑事辩护规范化研究”课题组成立,至2018年11月12日下午3时,在中国政法大学科研楼评审汇报会上“刑事辩护规范化研究”课题得到了专家组的一致表决通过,课题顺利结项!此评审汇报会得到国内外众多媒体关注。  经与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商事犯罪研究中心研究决定,深圳分中心成立后首先负责海商犯罪辩护研究。计划从深圳市牛律师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即将主办的“首期刑辩匠人特训营”学员中,挑选20名优秀律师作为深圳分中心海商犯罪辩护研究课题组研究人员。
经与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商事犯罪研究中心研究决定,深圳分中心成立后首先负责海商犯罪辩护研究。计划从深圳市牛律师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即将主办的“首期刑辩匠人特训营”学员中,挑选20名优秀律师作为深圳分中心海商犯罪辩护研究课题组研究人员。 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商事犯罪研究中心在牛律师机构设立深圳分中心
 2016年12月18日上午9点,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商事犯罪研究中心执行主任韩冰律师宣布设立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商事犯罪研究中心深圳分中心和浙江分中心,在深圳市牛律师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设立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商事犯罪研究中心深圳分中心,并与韩玉胜教授为深圳分中心和浙江分中心代表颁发证书和授牌。牛律师机构刘平凡主任代表深圳市牛律师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为中国人民大
  2016年12月18日上午9点,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商事犯罪研究中心执行主任韩冰律师宣布设立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商事犯罪研究中心深圳分中心和浙江分中心,在深圳市牛律师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设立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商事犯罪研究中心深圳分中心,并与韩玉胜教授为深圳分中心和浙江分中心代表颁发证书和授牌。牛律师机构刘平凡主任代表深圳市牛律师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为中国人民大 首批授牌|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实证研究中心“律师刑事辩护规范化研究课题调研基地”
 2016年11月17日,美丽的无锡太湖之畔,由江苏省无锡市律师协会主办,江苏开炫律师事务所、江苏仁勤律师事务所承办的以“律师刑事辩护规范化·走进无锡”为主题的“律师刑事辩护规范化研究”课题调研团队签约、授牌仪式隆重召开。
2016年11月17日,美丽的无锡太湖之畔,由江苏省无锡市律师协会主办,江苏开炫律师事务所、江苏仁勤律师事务所承办的以“律师刑事辩护规范化·走进无锡”为主题的“律师刑事辩护规范化研究”课题调研团队签约、授牌仪式隆重召开。  2016年11月6日,中国政法大学樊崇义教授、北京大学陈兴良教授、清华大学张明楷教授为牛律师刑事辩护团队首席律师刘平凡颁发由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实证研究中心立项的《律师刑事辩护规范化研究》课题立项书,特聘刘平凡律师为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实证研究中心兼职研究员,并颁发证书。
2016年11月6日,中国政法大学樊崇义教授、北京大学陈兴良教授、清华大学张明楷教授为牛律师刑事辩护团队首席律师刘平凡颁发由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实证研究中心立项的《律师刑事辩护规范化研究》课题立项书,特聘刘平凡律师为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实证研究中心兼职研究员,并颁发证书。 牛律师学院(江苏)网络犯罪辩护研究中心成立,刘平凡律师作电子证据运用专题讲座
 2015年11月8日在牛律师江苏刑辩团队旗舰队伍——江苏天根律师事务所平台花园召开“青年刑辩人才成长旅程第二站”---“网络犯罪”研讨会暨类罪研发中心启动仪式!牛律师机构创始人,广东际唐律师事务所主任、著名刑辩律师刘平凡先生莅临天根所并进行以《谈网络犯罪案件中电子证据的运用》为主题的讲座。
2015年11月8日在牛律师江苏刑辩团队旗舰队伍——江苏天根律师事务所平台花园召开“青年刑辩人才成长旅程第二站”---“网络犯罪”研讨会暨类罪研发中心启动仪式!牛律师机构创始人,广东际唐律师事务所主任、著名刑辩律师刘平凡先生莅临天根所并进行以《谈网络犯罪案件中电子证据的运用》为主题的讲座。 媒体关注:牛律师学院网络犯罪辩护研究中心举行辩点提炼方法研讨会
 刘平凡主任重点为大家讲授刑事辩护律师在执业中如何避免无从或者错误对案件开展工作,讲述刑事辩护应分为实体之辩与程序之辩;以及对应的诉讼各阶段均有不同的策略,尤其面对网络犯罪案件中出现的电子数据,可从程序违法、证据瑕疵等方面进而提出辩护要点。刘平凡主任在认真听取各成员近期收集研究资料后,给予了充分的认可,但是点出了青年律师的不足之处。刘平凡主任首先对青年律师现状
刘平凡主任重点为大家讲授刑事辩护律师在执业中如何避免无从或者错误对案件开展工作,讲述刑事辩护应分为实体之辩与程序之辩;以及对应的诉讼各阶段均有不同的策略,尤其面对网络犯罪案件中出现的电子数据,可从程序违法、证据瑕疵等方面进而提出辩护要点。刘平凡主任在认真听取各成员近期收集研究资料后,给予了充分的认可,但是点出了青年律师的不足之处。刘平凡主任首先对青年律师现状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11年6月20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24次会议、2011年7月11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一届检察委员会第63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9月1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11年6月20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24次会议、2011年7月11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一届检察委员会第63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9月1日起施行。  公信安[2005]161号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计算机犯罪现场勘验与电子证据检查工作,确保现场勘验检查质量,根据《刑事诉讼法》、《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公安部刑事案件现场勘查规则》,制定本规则。
  公信安[2005]161号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计算机犯罪现场勘验与电子证据检查工作,确保现场勘验检查质量,根据《刑事诉讼法》、《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公安部刑事案件现场勘查规则》,制定本规则。   第一条【立法目的】为规范公安机关对刑事案件的现场勘验、检查工作,保证现场勘验、检查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一条【立法目的】为规范公安机关对刑事案件的现场勘验、检查工作,保证现场勘验、检查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辩护课题研究方案:】辩护研究有别于罪名理论研究,只要找到辩点就可,再根据辩点找到法律依据,形成研究成果,编撰出版网络犯罪专著。1、初级研究方案:首先把研究课题所有罪名找出来,再根据罪名找相关案例,根据案例找辩点,根据辩点找法律依据。在研究初期,不仅可通过裁判文书网上将所有案例利用大数据分析、研究,还可以到办案机关作深入调研,这样可以让我们的研究成果具有客观
【辩护课题研究方案:】辩护研究有别于罪名理论研究,只要找到辩点就可,再根据辩点找到法律依据,形成研究成果,编撰出版网络犯罪专著。1、初级研究方案:首先把研究课题所有罪名找出来,再根据罪名找相关案例,根据案例找辩点,根据辩点找法律依据。在研究初期,不仅可通过裁判文书网上将所有案例利用大数据分析、研究,还可以到办案机关作深入调研,这样可以让我们的研究成果具有客观  研讨会中,刘平凡律师首先对网络犯罪概念做了简单的解释,以及对网络犯罪的现状做了分析,随后与研究小组成员深入讨论网络犯罪总则,其中包括以计算机为犯罪工具的网络犯罪、以计算机为犯罪对象的网络犯罪、以网络作为犯罪空间的网络犯罪,刘平凡律师通过“伪基站”综合性案例分别对应三个类型犯罪形态作出详细讲解。
研讨会中,刘平凡律师首先对网络犯罪概念做了简单的解释,以及对网络犯罪的现状做了分析,随后与研究小组成员深入讨论网络犯罪总则,其中包括以计算机为犯罪工具的网络犯罪、以计算机为犯罪对象的网络犯罪、以网络作为犯罪空间的网络犯罪,刘平凡律师通过“伪基站”综合性案例分别对应三个类型犯罪形态作出详细讲解。  2015年8月2日下午,由牛律师学院网络犯罪辩护研究中心举办的深圳刑辩律师联谊群首次线下沙龙如期举行,沙龙的主题是“网络犯罪辩护初探”,在主持人对网络犯罪的现状做简单的介绍后,刘平凡律师主要对网络犯罪辩护研究进行了精彩的讲解。刘平凡律师首先讲述了网络犯罪总则中三类的发展的历程及形成的原因,然后对目前网络具体罪名辩护的疑点、难点做简要介绍,最后联系实践判例的
 2015年8月2日下午,由牛律师学院网络犯罪辩护研究中心举办的深圳刑辩律师联谊群首次线下沙龙如期举行,沙龙的主题是“网络犯罪辩护初探”,在主持人对网络犯罪的现状做简单的介绍后,刘平凡律师主要对网络犯罪辩护研究进行了精彩的讲解。刘平凡律师首先讲述了网络犯罪总则中三类的发展的历程及形成的原因,然后对目前网络具体罪名辩护的疑点、难点做简要介绍,最后联系实践判例的 关于成立牛律师学院“牛律师网络犯罪辩护研究中心”的《倡议书》
 网络犯罪是时下网络科技高速发展的产物,对公、检、法以及刑事律师都是新的业务领域。律师如何在网络犯罪案件辩护中找到辩点?如何更好的进行证据的三性辩护?公安机关网监部门如何侦破这些案件的?如何调查取证的?他们现有调查取证方式是否合法?是否有法律依据?是否存在什么瑕疵?公诉机关如何指控? 法官如何认定网络犯罪证据等等?这些问题都摆在我们刑事辩护律师面前。
网络犯罪是时下网络科技高速发展的产物,对公、检、法以及刑事律师都是新的业务领域。律师如何在网络犯罪案件辩护中找到辩点?如何更好的进行证据的三性辩护?公安机关网监部门如何侦破这些案件的?如何调查取证的?他们现有调查取证方式是否合法?是否有法律依据?是否存在什么瑕疵?公诉机关如何指控? 法官如何认定网络犯罪证据等等?这些问题都摆在我们刑事辩护律师面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