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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私犯罪业务专长
走私罪是指违反海关法和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非法运输、携带、邮寄国家禁止进出境的物品、国家限制进出境或者依法应当缴纳关税和其他进口环节代征税的货物、物品进出境,数额较大、情节严重的行为。牛律师刑事辩护团队主要承办特大走私罪如:走私武器、弹药罪,走私核材料罪,走私假币罪,走私文物罪,走私贵重金属罪,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走私珍稀植物、珍稀植物制品罪,走私淫秽物品罪,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走私毒品罪以及走私制毒物品罪)等刑事案件。牛律师刑事辩护团队为走私犯罪案件进行辩护时,重视结合刑案的程序特性而关注效果的持续性和着眼于长远的目标,通过跟踪刑拘、逮捕、侦查、起诉、审判等多阶段,来谋篇布局,最终达到有效辩护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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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南安原市委书记骆国清受贿案一审判刑15年
2015-01-10   来源:新华网   浏览次数:1275次   
关键词:贪污  受贿  犯罪  职务犯罪  牛律师刑事辩护团队  

据龙岩市检察院官方微博透露,19日,由龙岩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泉州市委原常委、南安市委原书记骆国清涉嫌受贿案,法院一审判处被告人骆国清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200万元。

 

公开资料显示,骆国清是泉州惠安人,195211月出生,197212月入伍。199611月,骆转业地方工作,在泉州市委、人大、政府机关多个岗位任职。历任泉州市政府副秘书长(正处级),泉州市清蒙科技工业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泉州市政府秘书长、市政府党组成员,泉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成员。

 

20056月,骆国清任南安市委书记,同年11月起任中共泉州市委常委、南安市委书记。20112月,骆国清再次被补选为泉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后同时担任泉州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直至20121月退休。

 

原标题:南安原市委书记骆国清受贿一审获刑15

 

作者:王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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