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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金刑辩百科
罚金:是指强制犯罪人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牛律师刑事辩护团队律师知道罚金具有以下特征:(一)罚金与没收财产一样,都是人民法院对犯罪分子采取的强制性财产惩罚措施。(二)罚金只能执行犯罪分子个人所有的财产,不能执行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后有的财产。(三)罚金的范围只能是强制犯罪分子缴纳个人所有的一定数额的金钱。如果没有钱款,可以对其拥有的合法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变卖、拍卖措施,用变卖、拍卖的钱款折抵罚金。(四)罚金的缴纳是在法院的判决生效之后,涉及的是刑罚的执行问题。本团队律师在执行阶段能够有效地保护当事人不该罚的钱不受处罚,还尽力争取处罚的方式为限额罚金制,甚至减少或者免除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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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辩百科 — 刑事常识 — 罚金
  • 丁书苗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罚金人民币25亿元

    被称为“高铁一姐”的山西女商人丁书苗(本名丁羽心)涉嫌行贿、非法经营一案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法院以行贿罪、非法经营罪判处丁书苗有期徒刑20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2000万元,罚金人民币25亿元。牛律师刑事辩护团队律师为讲解:
  • 牛律师刑事辩护团队律师论罚金的适用对象

    我国刑法中的罚金主要适用于三种犯罪:(1)经济犯罪;刑法分则第三章规定的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共有90多个条文,基本上都规定了罚金的独立或附加适用。2)财产犯罪;刑法分则第五章规定的侵犯财产罪,共有14个条文,其中9个法条规定了罚金,占条文总数的50%以上。(3)其他故意犯罪;刑法分则第六章规定的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共有90余个法条,其中约50%的法条
  • 牛律师刑事辩护团队律师论罚金的适用方式

    2002年11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财产刑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如违法所得数额、造成损失的大小等,并结合考虑犯罪分子缴纳罚金的能力,依法判处罚金。”由此可见,在司法实践中,从有利于判决执行的角度出发,在罚金裁量的时候应当考虑犯罪分子缴纳罚金的能力。罚金的适用方式有以下几种:1.单科式;2.选科式;3.并科式;⒋复合式
  • 牛律师刑事辩护团队律师为您解答交了罚金是否可以减刑

    1999年10月,最高人民法院下发的《全国法院维护农村稳定刑事审判工作座谈会纪要》指出:“对于应当并处罚金刑的犯罪,如被告人能积极缴纳罚金,认罪态度好,且判处的罚金数量较大,自由刑可适当从轻,或考虑宣告缓刑,这符合罪刑相适应原则,因为罚金刑也是刑罚。”因此,如果被告人的认罪态度好,又积极先期缴纳罚金,法院在量刑时是会酌情从轻判处的。当然,为了避免“以钱赎刑”
  • 牛律师刑事辩护团队律师论罚金与罚款的区别

    在执法过程中,对违法者进行处罚时,常有执法人员混淆罚款和罚金,把二者当成一回事,从而影响了执法的准确性。其实,二者是有区别的。罚款和罚金都是国家机关强制违法行为者在一定期限内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量现金的处罚方法,但两者存在以下区别:1.法律性质不同。罚款属于行政处罚,而罚金则属于刑事处罚;2.执法机关不同。罚款一般由行政执法机关决定,而罚金则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
  • 牛律师刑事辩护团队律师告诉您罚金的缴纳方式

    罚金的缴纳方式是罚金刑的重要环节和组成部分。根据修订的刑法第53条的规定,缴纳方式有:(一)自动缴纳;(二)强制缴纳;(三)随时缴纳;(四)减免缴纳。
  • 牛律师刑事辩护团队律师告诉您罚金的数额是如何确定的

    关于罚金的数额,刑法分则有的犯罪未作具体规定,有的犯罪规定了一定幅度。根据本条规定,无论是刑法分则明确规定了罚金刑幅度的,还是没有明确规定罚金刑幅度的,判处罚金刑时都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所谓“犯罪情节”,主要是指犯罪分子罪行的危害程度,主观恶性的大小,手段是否恶劣,非法所得的多少,后果是否严重等等。如果罚金数额过多,超过了犯罪分子的实际负担能力,犯
  • 牛律师刑事辩护团队律师谈罚金具有哪些特征

    罚金具有以下特征:(一)罚金与没收财产一样,都是人民法院对犯罪分子采取的强制性财产惩罚措施;(二)按照我国刑法“罪责自负,反对株连”的原则,罚金同没收财产一样,也只能执行犯罪分子个人所有的财产,不能执行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后有的财产;(三)罚金的范围只能是强制犯罪分子缴纳个人所有的一定数额的金钱。如果没有钱款,可以对其拥有的合法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变卖
  • 牛律师刑事辩护团队律师告诉您什么是罚金

    罚金是指人民法院在处理刑事案件时,强制犯罪分子在一定期限内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量钱币,对犯罪分子进行经济制裁的一种刑罚方法。罚金是一种附加刑,可以和其他主刑合并适用,也可以独立适用。其必须由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才能适用。
  • 我国罚金刑的执行及主要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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